第三屆觀塘區聯校辯論盃賽
比賽目的 :
為了加強學生對社會時事的關注,多方面思考社會議題,增強學生批判及獨立思維能力,本會舉辦是次辯論比賽,藉此希望讓區內學生互相交流、切磋;在提升自己辯才同時,與區內學生建立友誼。
參賽詳情:
參賽資格 : | 所有隊員現為就讀於同一觀塘區全日制中學之學生 |
費 用 : | 每隊港幣一百元正(請於簡介會當天繳交,只接受現金付款) |
名額上限 : | 每所學校最多兩支參賽隊伍 |
報名日期 : | 即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 |
報名方法: | (1) 請於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或之前填妥報名表,並以親身/郵寄/傳真/電郵方式送交本會。如報名表格資料不全,恕不接受申請。電郵:[email protected] 傳真:2344 1622郵寄地址:觀塘開源道72號溢財中心4字樓M室 (以郵戳為憑)
(信封面請註明「第三屆觀塘區聯校辯論盃賽」) (2) 參賽隊伍數目上限為16隊,如果參賽隊伍多於上限數目,大會將以該校第一隊作為優先考慮,其餘隊伍則以抽籤形式決定出賽資格,大會保留有關參賽名單之最終決定權。 (3) 本會將於9月29日或之前,以電話及電郵的形式通知各參賽學校的負責老師及隊伍聯絡人,確認報名及通知簡介會詳情。如於上述日期仍未收到有關通知,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本會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 |
比賽主題: | 社會百態 |
賽 制:
各參賽隊伍將以抽籤形式決定初賽中各隊的編號,以安排初賽階段的對賽隊伍。比賽將以淘汰制方式進行。根據抽籤結果,1隊與2隊作賽,3隊與4隊作賽,如此類推。如未能安排對賽,則會於該回合成為種子隊,直接晉級。如有需要,簡介會當日將列明各回合之種子隊安排。
流程及時間 :
2015年9月25日 | 截止報名 |
2015年10月3日 | 簡介會及公佈抽籤分組名單 |
2015年10月17日 | 初賽 |
2015年10月31日 | 複賽 |
2015年11月14日 | 準決賽 |
2015年11月下旬(待定) | 季軍賽、冠軍賽及頒獎典禮 |
評 判:
每支隊伍必須提供最少一位稱任的導師/老師(如具備辯論/通識/語文教學經驗更佳)擔任評判最少一次,並由本會分配負責評核的場次。本會亦會邀請專業評判、社會賢達及觀塘區傑出學生協會正/副主席組成評判團。
公佈結果:
- 晉級學校將會在比賽當天即場宣布;及
- 各獎項將於決賽當天的頒獎典禮頒發,詳情將於簡介會公佈。
獎 項:
冠軍: 獎券(價值港幣八百元正)、獎盃及獎狀
亞軍: 獎券(價值港幣五百元正)、獎盃及獎狀
季軍: 獎券(價值港幣三百元正)、獎盃及獎狀
冠軍賽最佳辯論員: 獎盃及獎狀
每場最佳辯論員: 獎狀
參賽須知:
- 不論比賽場次,各隊伍派出的所有參賽同學均不可曾為其他隊伍之出賽代表;
- 如果參賽隊伍多於上限數目,大會將依報名表中的隊伍一作為優先考慮,惟參賽學校於報名時需多加注意;
- 請細閱附件「比賽細則、規條及流程」,以了解及遵守比賽注意事項;
- 每支隊伍必須提供最少一位稱任的導師/老師(如具備辯論/通識/語文教學經驗更佳)擔任評判最少一次;
- 參賽隊伍必須各派出最少一位代表出席10月3日(星期六)舉行的簡介會,當日將簡介活動的比賽規則及抽籤,無故缺席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所提供的資料,將用於與是次比賽有關之事宜上。比賽結束後,參賽者資料如無須保留,將全部銷毀;
- 大會有權拍攝各場比賽之實況,而於比賽過程中的攝錄內容之一切知識產權全屬觀塘區傑出學生協會所有。觀塘區傑出學生協會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內容;
- 參賽者必須絕對服從比賽章程及大會評判團的決定,大會恕不接受覆核結果之要求;
- 請所有參賽學校的負責老師/隊伍聯絡人定時查閱Facebook 專頁(觀塘區傑出學生協會),以便知悉賽事的各項安排或最新情況;
- 參賽隊伍必須根據大會安排的日期出賽,並不接納隨意更改比賽時間及日期;
- 大會有權按實際需要隨時對賽制作出修訂,毋須事前通知;及
- 大會保留對是次辯論比賽所有規則及安排之最終解釋權及酌情權。
如有疑問,歡迎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致電2344 1627 (何小姐)查詢詳情。